名詞主要分為兩大類:普通名詞和專有名詞。普通名詞是指「一般」的名稱;專有名詞是指「特定」的名稱,專有名詞第一個字母通常必須大寫。
我們可以說名詞若不是「專有名詞」,便是「普通名詞」。
普通名詞是指「一般」的人、地、事物、概念的名稱。例如 child (小孩)、park (公園)、book (書本)、teacher (老師)。普通名詞的第一個字母不需要大寫,除非它是在句子的開頭,或出現在標題中。
普通名詞為單數可數名詞時,前面必須要有限定詞 (如 a/an, the, my, this, some)。
Beauty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.
情人眼裡出西施。
『美』是無法客觀地來判斷,不同的人對『美』有不同的見解。不可數名詞 Beauty 前面不需要冠詞。單數可數名詞 eye 和 beholder 需要限定詞。
單數可數名詞 boy,前面要有個限定詞 (冠詞是限定詞的一種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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