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稱代名詞有三種人稱:第一人稱指「說話的人」;第二人稱指「說話的對方」;第三人稱指「被說及的人、事、物」。人稱代名詞既然是代替名詞,它也承襲了名詞的一些特性,在「數」、「性」與「格」方面有不同的變化。
You are my best friend.
你是我最好的朋友。
人稱代名詞 You, 單數、主格。
I now pronounce you husband and wife.
我現在宣布你們成為夫妻。
人稱代名詞 you, 複數、受格。
第二人稱無論是單數或複數、主格或受格,都是同一形式「you - 你(你們)」。
She had a cocktail in her hand.
她手裡拿著一杯雞尾酒。
主詞『她』,用主格 She;而表示『她的』,用所有格 her。
We often babysit our friend's toddler.
我們經常充當我們朋友小孩的臨時保姆。
主詞 『我們』,用主格 We;而表示『我們的』,用所有格 Our。
Spring is a wonderful season because _______ is usually warm and sunny.
(A) it (B) this (C) which (D) one
春天是個好季節因為[它]通常是溫暖和晴朗的。
題目來源:95年第一次國中基測英語科第4題。it (它) 是代名詞,代替先行詞Spring「春天」。
人稱代名詞當主詞時,後面的Be動詞必須在「身」(人稱)與「數」(單、複數)方面與主詞一致。
請填入適當的Be-動詞:
請填入適當的人稱代名詞:
人稱代名詞的所有格(又稱所有格形容詞),如 my, your, its, their 等用以表示「所擁有的」,嚴格來說,應該歸屬為限定詞,用來限定它後面的名詞。然而一般文法書也把它放在人稱代名詞裡一起討論。
Money serves its purpose only when it is used for those who need it. --- Chen Shu-chu
錢,當用在需要的人身上時,才有它的意義。 --- 陳樹菊
在美國「時代」(Time)雜誌所公佈2010年對世界最有影響的百大人物名單中,台東中央市場的失學菜販陳樹菊女士獲選為「英雄」項目的第8名。 時代雜誌認為,陳女士的成就令人贊歎的,並不是在於她的驚人舉止,而是在於她的慷慨行為多麼的單純、理所當然。她曾告訴一家報紙:「錢,當用在需要的人身上時,才有它的意義。」
My wife drives our 16-year-old daughter and our next-door neighbor girl to their school every morning.
我太太每天早上開車送我們的16歲女兒和我們隔壁鄰家的女孩到他們的學校。
My wife - 我的太太our 16-year-old daughter - 我們的16歲女兒our next-door neighbor girl 我們的隔壁鄰家的女孩 their school 他們的學校
人稱代名詞的所有格後面通常會跟著名詞,例如 my friend, his iPhone, their daughter. 而所有格代名詞 (mine, ours, hers) 後面則不能再有名詞。
Your palm is bigger than mine.
你的手掌比我的大。
mine = my palm
His car is huge. Ours is tiny.
他的車子好大,我們的非常小。
Ours = Our car
人稱代名詞的所有格後面有時會跟著"own",用來強調所擁有的東西。
I’m my own worst enemy.
我是我自己最大的敵人。
Every man is his own worst enemy.
每個人都是自己最大的敵人。
Mind your own business, will you? I can take care of my problems just fine.
管好你自己的事吧? 我可以很好地解決我的問題。
成語 "mind (one's) own business" - 不干涉他人事務; 不要窺探或八卦。 通常用於命令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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